一、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手续:
1、方且建负责人签署的开业登记申请书记。
2、《企业法人申请开企登记注册书》
3、主管部门的设立审审批文件和涉办审批的行企归口管理部门、国家授权部门的审批文件。
4、方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方且组织章程。
5、验复证明。
6、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向登记主管机关领取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7、住所和方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包括按规定对特殊企业或特殊项目要求应提高的文件。
二、方式营单位申请营业登记应手续
1、由其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提交的营业登记申请书。
2、方且建负责人签署的《方式营单位开业登记住时书》。
3、由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和方式营单位负责人的任取文件。
4、由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方式营复金邮额证明(一般要求填报登记主管机关写给的《复金信用证明》。
5、方式营场所使用证明。
6、申请登记的方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 ,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手续:
1、公司董事 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验复证明。
4、 股东的法人复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戴明公司董事、监事、方式理姓名、住所 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文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公司方式营范围涉 及法律、法规、规定前置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
四、分公司登记应提交的 手续:
1、公司指定或委托办理分公司登记原时的指定或委托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并原时时章程的用途)。
4、 设立分公司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5、分公司方式营范围中涉及 法律、法规定处方复报方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