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项工程”是为了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1994年1月中央在召开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决定的由中央有关部门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为西藏兴建的62项工程,以支援西藏的经济建设。62项工程,也是继1985年43项工程后,全国又一次大规模集中支援西藏经济建设的创举,有所不同的是,这次规模更大,更侧重于能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后劲的基础性项目。这批项目工程总投资23亿元,几乎遍及全区120万平方公里,惠及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和农业、文化教育领域,其中生产性项目42个,占总投资的70%以上。与此同时,中央在安排项目时,还充分考虑到农牧民和城镇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国家各部委、全国各省市区对口支援单位接受援藏建设任务后,一方面立即成立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筹划负责援建项目的落实、开工、建设等;另一方面,迅速抽调各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精干、高效的工作组赴藏考察。援藏省市还就项目软件配置、人员培训和项目后续管理等问题,与西藏受援项目单位交流意见,并帮助编制人员培训计划,以保证工程建成后技术工人及时到位,投入生产运行,充分发挥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