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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小心7类违规售房!
2008年03月14日08时50分  湖南经济网         【字体:


    本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就将来临,市民在房产方面投诉最多的问题是什么?掉进购房陷阱后,市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3月13日,我们特地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综合执法队做了了解。


  房子住了一年未见产权证


    市民投诉 家住长沙市芙蓉区银港水晶城的付女士日前给本栏目打来电话:她于2006年11月一次性付款,购买了银港水晶城B区一套房子。可现在离承诺的发房产证日期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房产证还没有踪影。


    记者调查 受付女士委托,记者专程赶到长沙市房产局了解情况。根据网上查询结果,付女士的房产证还未进仓办理,她所购房产维修资金的记录也显示为“无记录”。记者随后致电银港水晶城售楼部,当班经理梅经理承诺,最迟今年10月份一定给付女士办好产权证。


  产权办证不及时居榜首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像付女士这样签了合同,产权证未及时办理的情况并不少见。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对外投诉热线0731-2232110去年受理的276起投诉当中,有近一半属于产权证未及时办理投诉。“按照我省出台的相关规定,产权证办理时限为90天。”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没及时办结,可能受到手续不全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影响,但也有开发商不愿意办理的情况。购房者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这是最好的方法;其次是通过仲裁机构和法律手段解决;其三就是向房产执法队投诉举报。


  违规预售楼房可退订金


 

    一些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就私自对外销售预售住房,使购房市民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违规预售也是去年的投诉热点。因此,市民在订购新房时,要索看商品房预售证,同时也可通过网上查询确认后才支付订金。


    如果市民订购的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想要追回订金和购房款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追回,开发商必须无条件退还。
违规房地产企业将曝光 房地产黑中介、物业公司乱收费、装饰装修等问题市民投诉的也比较多。为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部分开发商、中介、物管服务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将联合本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法行动。3月15日,市房产局将在黄兴路步行街中心广场、袁家岭等地设立投诉咨询台,接受市民现场咨询及房产投诉举报。本报将对执法行动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


  市民应防备7类违规售房行为


 

    三湘都市报3月13日讯“3·15”即将到来,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提醒市民防备七类违规售房行为。


    1、无证变相销售。个别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就以发放VIP卡、收取诚意金等方式,变相进行订房销售。
    2、捂盘、控盘待涨。一些开发商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在领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迟迟不对外公开发售,或仅推出少量进行试盘,待炒作起来后,再将价格上调后推出。
    3、不规范签约。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在网上签约;第二种是在网上签约后不及时上传到交易所备案。
    4、合同不规范。购房者手中拿到的合同与网上签约系统中的合同内容条款不一致,尤其是开发商另外增加了一些不合理的条款。
    5、隐瞒合同密码。个别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方便,不告知购房客户可以通过自己手机修改合同密码。
    6、频繁进行退房、改签合同。从今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来看,通过系统签约后,又办理退房、改签合同的比例相当高,不排除其中部分是在炒房,这种不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变相推高了房价。
    7、商品房预售资金没有真正专款专用,挪用现象比较普遍。


  • 作者:王文 耿俊俊
  • 编辑:刘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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