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北京3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胡力丰)你是否曾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和报废汽车处理难、污染大而伤脑筋?在湘全国政协委员龙国键和赖明勇提交了两份提案,呼吁加强旧电子回收消费者责任和报废汽车回收物流工作,其中一条是对废物回收处理的预付费制度,在电器的售价中加进大部分消费者能够承担的定额“回收处理费”。
加强旧电子电器回收中的消费者责任
“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即电子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因废弃的电子垃圾都在消费者手中,作为电子垃圾回收中的‘消费者责任’界定及实现就显得非常必要。”
龙国键、赖明勇调查发现,将多种电子垃圾交付到了“废品游击队”手中;小型电子垃圾,诸如电池、手机、收音机、计算器等,使用完后随意丢到垃圾箱里;小商贩首先将尚有使用价值的电子电器经过简单修理保养后,把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旧货卖给农村消费者——这些是目前我国消费者处理电子垃圾的几种主要方法。
龙国键和赖明勇建议:对废物回收处理的预付费制度,通过在电器的售价中,增加大部分消费者能够承担的定额“回收处理费”,国家或者企业可以利用这笔费用投资于废旧电器的回收和处理。此外,对废旧电子电器的付费回收、零售商“以旧换新”等方法也值得考虑,还可以考虑针对小型电子电器设备实行“押金退还机制”。
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物流工作
“作为复杂的机电产品,汽车报废的处理难度远大于一般的生活垃圾。”据统计,2005年我国有报废汽车约250万辆,到2010年将达到450万辆,2020年将达到1000万辆。但我国报废汽车和相关部件的回收物流工作尚不尽如人意。
龙国键和赖明勇建议:第一是针对国内消费市场,推行消费者责任制度。鼓励企业开设回收工厂,鼓励第三方物流公司和流通领域公司开设网上和城市报废汽车交易市场,鼓励各类保险公司开展报废汽车价格保险业务;第二是针对国内汽车生产商,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度,鼓励他们回收自己所生产的零部件和报废整车;第三是针对国际汽车生产商,推行回收配额制。以立法形式给国际汽车生产商一定回收配额上限。在汽车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该配额增加,超过上限则要求汽车生产商暂停生产和销售活动,通过回收汽车零部件产品使该配额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