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学子在庆祝考上大学的同时,也在为学费担忧。昨日,长沙市政府500万慈善助学活动再次启动,凡是长沙市城乡低保户或特困家庭的子女,在本年度录取到全日制本科院校,即日起可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据了解,这已是长沙市政府第五次启动500万慈善助学。
面向两类本科生
此次资助的对象,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长沙市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第二部分是长沙市城乡特困家庭子女。
城乡特困家庭具体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00%至120%之间;或者其家庭成员中在申报前12个月内有自负医疗费用4000元以上,且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其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20%以下的;或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每个学生年缴学费按6000元计算),且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总收入减去支付的高校学费后,其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20%以下的。
这两类家庭的子女,如果本年度录取到全日制本科院校(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的,含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不含录取到独立学院和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即可报名参加此次助学活动。
低保家庭资助对象每人3000元,其他特困家庭对象每人2000元。
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4日至8月15日,学生本人凭家庭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长沙市城乡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申请表》(直接通过长沙慈善网www.cscsh.org下载或到乡镇、街道民政办领取申请表)。村(居)委会接受申请并核实情况后,逐级报乡、镇(街道)民政办和区、县(市)民政局审核,最后由长沙市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综合审批。
由长沙慈善会根据市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终审确定的救助对象,委托各区、县(市)慈善会直接将助学金现金存折发放到受助对象手中。
六步审查、公示
在报名之后,将接受六步审查和公示:
(一)村(居)委会接受申请后,须在其村务(居务)公开栏上墙公示申请对象情况3天,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民政办。
(二)乡、镇(街道)民政办接受申请后须派专人上户核查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中上墙集中公示3天,无异议者上报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
(三)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集中组织对所有申请对象调查落实,非低保户家庭要求逐户上门,了解和审核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并利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最后签署同意救助意见,将审核结果上报长沙慈善会。
(四)长沙慈善会将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送审名单送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五)长沙慈善会将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作为拟救助对象在长沙晚报上公示3天。有举报者,责令区、县(市)重新调查核实,必要时长沙慈善会直接组织调查。
(六)公示无异议者,市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组织集中审批,审批结果作为2008年慈善助学的终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