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经济网讯(通讯员杨胜华 陈盎然) 7月21日上午,娄底市中院公开审理杨志毅受贿案。被告人杨志毅曾任娄底市中心医院院长,市职业技术学院党组副书记、行政副院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初至2004年底,被告人杨志毅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发包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分16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450万元,其中收受长沙某医疗器械公司董事长罗某贿赂8次共计275万元,收受深圳某公司总经理王某贿赂8次共计175万元。杨志毅所获赃款,分别以存入外地银行或以他人名义投资证券等手段变相洗钱,案发后,所有赃款均已追缴。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志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50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发生在娄底市卫生系统的一个重大商业贿赂案件,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