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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决定药店距离不设限 药品零售企业分3等级

www.hnce.com.cn    2008年07月22日 10:57    长沙晚报    网友评论

  

  昨晚,市民正在市内一药店购药。城区药店距离不再设限,将给市民买药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石祯专 摄

  本报讯(记者 唐江澎 林波)“尊重民意,不将距离限制作为县以上城区零售药店开办的前置条件。”昨日,湖南县以上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听证会终于落下帷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饶健对外通报了此次听证行政决策结果。这是被誉为中国首部政府自己约束自己行为的法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自4月18日颁布以来全省的第一次行政机关决策性听证,也是全国行政机关首次在听证前不设倾向性结果的听证。

  17名代表反对药店设限

  在7月11日举行的零售药店合理布局听证会上,21名听证代表中仅有4名代表支持设限,仅占了代表总数的19%;其他17名代表都明确表示反对药店设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遵循听证会公布的原则,尊重多数听证代表的意见,决定不将距离限制作为零售药店开办的前置条件。

  “不过,我们鼓励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或已开办的零售连锁企业到药店数量相对不足的人群集中居住区、乡镇街道、郊区等地开设药店。”饶健表示,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药监部门将按照“软件从严、硬件从实”的标准,实行政策引导,以达到零售药店设置的最佳效率。

  饶健表示,湖南还将加快地方立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零售药店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大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对于违法情节严重或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取消药品经营资格。今后还将在药品零售行业全面推行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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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稿源:长沙晚报
  • 编辑:唐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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